根据《贵州师范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贵师院发〔2017〕75号)、《贵州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试行)(贵师院发〔2020〕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加强对学生的学业关怀与指导,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业状况,建立学校、家庭、学生三方联动信息沟通机制,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薛 璞 金 凤
副组长:陈祖召 杨成友
成 员:教学秘书 辅导员(班主任)
二、预警对象
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普通高等教育在校本科学生。
三、预警等级及范围
学业预警分为一级预警、二级预警、三级预警三个等级,学业预警工作按学年进行,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六周内由学院根据学生学业情况建立预警档案并发出预警通知书,采取相应的预警办法。
一级预警:学生上一学年实修学分不足该学年应修总学分的三分之一时。
二级预警:学生上一学年实修学分不足该学年应修总学分的二分之一时。
三级预警:学生上一学年实修学分不足该学年应修总学分的三分之二时。
四、预警工作流程
(一)确定名单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六周内,各班辅导员(班主任)对照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审核本班学生上一学年学分取得和学业完成情况,将确定进入学业预警范围的学生名单报学院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汇总统计上报教务处、学工部备案。
(二)下达通知
辅导员(班主任)通知预警学生,告知其预警等级,及时有针对性地制定预警和帮扶措施,加强对预警学生的督促,学院学业预警工作领导小组指导预警学生制定有关课程学习计划,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
(三)警示谈话
对三级预警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与被预警学生进行警示谈话,学院学业预警工作领导小组沟通分析学生学习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协助其制定解决方案和学习计划,并填写《预警学生谈话记录》。
(四)联系家长
对二级预警学生,辅导员(班主任)除警示谈话外,还应以电话等形式联系学生家长,提醒家长及时对学生进行教育,配合学校督促学生努力完成学业。记录联系情况,填写《家长谈话记录》。
(五)寄发通知
对一级预警学生,辅导员(班主任)除警示谈话和联系家长外,还应向学生家长寄发《贵州师范学院学业一级预警通知书》,通知书回执需及时收回。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邀请家长来校就预警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面谈。若家长来校不便,主动与家长以电话等形式联系,记录联系情况,填写《家长谈话记录》。
五、工作纪律
为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业完成情况,共同做好学业预警工作,特别要求在学业预警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预警工作流程及学业预警相关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实事求是开展学业预警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工作记录,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格按照学业预警要求和程序执行,若有违反,一经查实,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方案中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本方案由学院学院学业预警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