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意见。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孙永春主持,党组成员、副主任刘远坤、陈鸣明、李飞跃出席。机关党组成员、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列席。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作为省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肩负着重要职责,一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会议精神贯彻到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各项工作中去,不断开创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职、担当进取、开拓创新,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坚持好、完善好、实践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真正打通、有机统一起来。要紧紧围绕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充分发挥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和特点,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围绕以人民为中心依法履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紧紧围绕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立人民需要的法,立有效管用的法,立突出地方特色的法。要充分保证宪法法律的有效实施,更加注重增强监督实效,着力改进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履行好人大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责。(范力)
(责编:陈晶晶、陈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