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师范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培养和管理办法(试行)》(贵师院发〔2017〕100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业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岗位职责。
一、专业规划与建设:主持制定本专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制定或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组织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论证、修订,明确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实践教学环节等,确保培养方案符合专业发展趋势和社会需求。力争任期内将本专业建设成为省级或校级重点建设专业或者示范专业(已是校级的需申报为省级,已是省级重点建设专业或者示范专业的需通过验收)。
二、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完毕后,及时部署各门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
三、师资队伍建设:负责本专业教师队伍的培养,制定教师发展计划,指导青年教师,定期检查进修和指导任务的完成情况,经常了解青年教师的工作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并写出评语。发挥“传帮带”作用,提升教师整体素质,识别教师潜力,为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教师制定个性化培养计划,提供一对一指导,如指导青年教师开展学术研究、提升教学能力。搭建学术交流平台,邀请校内外知名专家讲学,鼓励教师参加高端学术会议,拓宽教师学术视野,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任期内要形成具有一定水平的教学团队,该团队方向明确、一致,团队成员相对固定,有年度建设方案和循序渐进的团队活动记录,教学成果、教学项目申报互为成员。
四、教学指导:依据教育发展趋势和人才需求,对专业课程体系进行顶层设计和优化,确保课程内容紧跟学科前沿和实践需求,并指导本专业的教学工作,确保教学内容与学科发展同步。统筹课程设计,推动教学改革与创新。指导青年教师,提升教学团队的整体水平。组织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推动课程改革和教学方法创新。每年承担2门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确保教学质量。
五、实践教学与基地建设:负责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的规划与建设,推动校企合作。组织学生技能培训和实践教学活动。统筹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实习(实训)基地、实验(训)室建设且有成效。完成实习任务安排、实习岗前培训、实习计划制定、分组指导等方面进行监督部署。
六、推进教学评价改革和专业教学质量监控且有成效。阅卷评分应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做到规范严格、公平合理。
七、根据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要求,组织落实好本专业二级认证整改工作,部署完成本专业每年度材料提交工作。二级认证有效期结束,及时转入三级认证相关工作。每年撰写专业建设情况分析报告,从招生、就业、人才培养等方面总结经验并提出改进措施。
八、完成承担的期末教学考核材料相应部分的检查和签字,提出改进建议。
九、合理用好专业建设经费,促进本专业建设质量得到提升。
十、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本制度由贵州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自2025年3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