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师范学院系主任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贵师院发〔2019〕3号)文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系系主任岗位职责(试行)》。
一、在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专业建设与规划:结合学科发展趋势和社会需求,规划思政系的长远发展,包括学科方向凝练、教学资源建设等,为学院专业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三、课程与教材建设:选定或审核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提出教材征订意见,推动教材建设与更新。
四、统筹安排本系教师的教学任务,定期组织教学活动,检查和监控本系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情况,确保教学计划执行到位,各项教学任务的完成。
五、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审题和安排指导教师等工作;配合学院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前、中、后三期的工作检查,及时安排和处理毕业论文(设计)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完成本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六、组织开展教学研讨活动,每学期不少于四次。组织开展示范课、教学观摩、教学经验交流等教学交流活动,每学期至少一次,并定期检查教学环节(备课、教案、作业批改、试卷批阅等),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升,推动教学方法改革,鼓励教师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手段,提高思政课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七、负责思想政治教育系排课。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理出每个学期需要开设的课程,安排授课教师,严格按规定和要求编排本系的课程课表,若有外聘教师,则对本系课程外聘教师进行教学工作指导并及时向学院教学科研科提交相关材料。
八、学生培养与指导:组织开展学生的专业教育和入学教育,以及学生座谈会,帮助学生了解专业特点、培养目标和就业方向,树立正确的学习目标和职业规划。协助学院做好本科生导师的遴选工作;协助学院做好学生学业预警等工作。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解决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和交流。
九、负责组织考试命题、阅卷、成绩评定等考核工作,负责对考核材料的收集与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及时督促老师整改。及时向学院教学科研科提交相关材料。
十、关注教师的专业发展,制定教师培养计划,支持教师参加培训、进修、学术交流等活动,鼓励教师参加教学竞赛,提升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协助学院引进优秀的思政专业人才,充实师资队伍。指导青年教师成长,通过师徒结对、教学指导等方式,帮助青年教师尽快适应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能力。组织教师申报教学改革项目、科研课题及成果奖,推动教学与科研融合,提升团队科研水平。
十一、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本制度由贵州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自2025年3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