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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与中学合作制度

   时间:2022年03月30日 08:47 [ ] 浏览次数: 来源: 视力保护色:

贵州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与中学合作制度

为拓展贵州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教育实践基地,进一步服务地方基础教育,有效促进马克思主义学院的跨越式发展。探索创新技能性培养模式,增强学生专业技能,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学院与中学合作是学校人才培养要求的一种办学模式,在合作中,中学为主要一方,专业及专业教师是主体,与中学合作的目的是搭建人才培养平台,培养真正能够走上中学课堂的专业教师。

2、培养的主要任务是加强与各中学专业技能,教学能力,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交流,从整体上提高高校的教师素养,人才培养,人才就业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3、此项合作坚持“互利共赢”的原则,全过程贯彻人才培养的教学技能,学院着力发挥人才资源,技术资源,实训设施,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优势,中学发挥实践经验,教学资源等的优势,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合作以学校为主体,教育方向正确。

2、稳定性原则:积极寻求长期可利用的教学资源,减少零零碎碎,没有规划的校外资源进入学校。

 

三、合作内容及运行管理

1、相关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针对中学开设的课程有计划有针对性的进行相关专业建设及特色课程的开发。

2、共建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学院联合中学,给学生创设更多的实训实习基地。

3、学生顶岗实习:针对本院每年的实行生在合作的中学中特设一些相关专业岗位,供学生真正走进岗位工作。

4、师资队伍相关建设:结合合作的中学,有针对性的进行师资队伍的相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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