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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0年12月15日 11:13 [ ] 浏览次数: 来源: 视力保护色: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和《贵州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特色教育强省实施纲要(2018—2027)》(黔党发〔2018〕30号)的精神和有关要求,经厅领导同意,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教育厅

2020年12月15日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和《贵州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特色教育强省实施纲要(2018—2027)》(黔党发〔2018〕30号)的精神和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教研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健全教研工作网络体系

1.加强教研机构建设。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编制、人社部门,认真落实中发〔2019〕26号、黔党发〔2018〕30号文件有关要求,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学科领域,按学段配齐配强所有学科(含德育、劳动教育、家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职业教育、民族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教育评价测量等专门教育领域)专职教研员;及时清理、纠正和解决一些教研机构教研人员长期占编不在岗、缺员严重和学科领域配置不合理、业务工作严重弱化等问题。各地可结合实际,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数和领导职数总数内,积极探索通过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管理岗位、实行双岗位双考核的“双肩挑”等方式,选优配强教研机构管理队伍。

2.强化学校教研组建设。以推进学科教研工作、教研活动的专业化、精细化为重点,加强和改进校本教研。建立健全教研组长培训培养制度,切实提高教研组长的专业领导力,带动学科建设、教学改革和传帮带工作;普遍建立校本教研和师带徒制度,发挥好学科教研组、年级备课组在组织专业研修、丰富实践知识、培养锻炼教师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教师在校本教研中的主体作用,营造民主、平等、共享的教研文化,使教育教学研究成为教师的职业生活方式。

3.发展多形式教研团队。要积极鼓励、培育支持课程资源开发、校本课程建设、校本课题研究、课堂教学改革、专业研修训练、课程教学实验和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学生社团活动指导、劳动教育指导等多种形式的教研组织、研修团队发展,充分发挥优秀教研员、优秀教师、专家学者专业引领作用;大力推进跨学科、跨学校的学区化教研团队建设,确保每一个教师、每一个班主任都能参加一个团队,每个月至少有一次参与团队研修锻炼、交流表现机会。

二、切实加强教研队伍建设

4.严格教研人员准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人社部门支持,按照教育部教基〔2019〕14号文件提出的教研员准入基本条件,探索建立健全教研人员准入和退出机制,进一步细化明确各学段各学科领域教研人员的准入条件,建立完善教研机构人员的选调、招聘制度,坚持专业标准,严格选调招聘程序,确保选配教研人员的质量;建立教研人员考评机制,对考核不合格人员执行退出制度。

5.优化教研队伍结构。多渠道引进、选聘和培养优秀教科研人才,采取特殊政策,引进招聘一批教授、副教授、博士、特级教师、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和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充实教研队伍。搭建人才成长平台,支持教研机构创建优秀教科研人才和教学名师工作室,依托工作室或教科研领军人才建立学术进修、跟岗研修、访问学者工作制度,通过课题研究、团队合作、实践锻炼、人才交流、导师制、定向培养等途径,培养扶持一批教科研骨干和教研领军人才的成长。要充分考虑教研员岗位专业要求高、指导责任重的特殊性,支持各地适当提高教研机构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岗位比例。

6.加强教研人员岗位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符合教研工作特点的岗位管理与考核评价制度,进一步明确教科研人员岗位职责和分工要求,加强对教研机构、教研人员目标考核,将课题研究、成果应用推广、教研团队建设、教研指导服务责任落实和教学研讨交流平台建设等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教科研人员工作的专业属性,突出教育教学研究、专业服务和课程教学改革指导的工作实绩和敬业爱岗表现,引导教研人员增强使命担当。

三、提升教研综合服务能力

7.建立教研员联系学校制度。每学年至少联系城镇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各一所,并定期到所联系的学校研究教育教学实践、学科课程教学改革和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建设等问题,组织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教育科研课题研究、课程教材与课堂教学改革实验,培育推广优秀教研教学成果等工作。

8.健全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建立省、市、县三级教研人员教研责任区,明确教研指导服务的区域、学段、学校和职责。指导国家课程实施、教材使用和教学实践,指导校本教研工作和课程教学资源建设等工作,组织教育教学研讨交流、团队研修和课程教学改革专题培训等活动。

9.建立学科(领域)教育教学年度报告制度。要围绕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制约因素持续开展专题研究。省、市、县三级教研机构及专职教研员每年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学科(领域)的课程教材、课堂教学、综合实践活动、学生发展和教学质量等方面的一项专题(调研)报告。

10.建立专职教研员定期到中小学任教与挂职锻炼制度。教研员在岗工作每满5年后,原则上要到中小学校从事1年教育教学工作;或者到学校、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教育管理岗位挂职锻炼一年以上;或每年累计执教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讲座等不少于30 课时。

四、完善教研工作运行机制

11.聚集重点难点问题研究。着重研究薄弱学科、薄弱环节的教学改革、课堂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发展等问题;加强对课程实施、课标落实、教与学改进、作业与评价优化等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研究。紧扣“五育”并举,围绕突出德育实效、提升智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和优化学科育人等方面重点问题,深入开展内容、策略、方法、机制研究,落实课程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围绕区域教育教学改革发展难点热点问题,建立上下联动、内外合作的省、市、县、校四级教研联动机制,定期开展专题调研和教研项目合作,及时反映教情、学情,为管理决策和学校发展提供专业支持。

12.丰富教研工作方式方法。推进教研活动常规化、多样化,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学段、不同教师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用区域教研、网络教研、综合教研、主题教研、问题教研以及教学展示、现场指导、项目研究等多种方式,着力创建符合实际、满足需求并具有地方特色的教研活动模式。夯实教研服务基础,将课题研究、教改实践、专题调研作为教研活动、教学视导、教学帮扶、教育决策的重要支撑,充分吸收专家学者和优秀教师参与专题研究和教研活动,提升教研工作的针对性、专业性、吸引力和创造力。

13.深化教研工作开放合作。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研机构、高等院校之间的教研合作,鼓励省内外高校、地方教研机构和中小学组成三方“教研合作共同体”;加强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的协同教研,鼓励和支持中小学和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帮扶学校构建“校际教研联合体”、“教师研训共同体”;支持开展区域教研、联片教研、校际教研,通过专题研修、课题合作、名师引领和团队建设等教研合作,推进教研工作的多层次多形式开放共享,为教师发展搭建研究合作、研讨交流、培训指导、教学研修等多样化平台。

14.加强教研教改基地建设。围绕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难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在中小学、幼儿园有计划地遴选和建设一批省、市、县三级教研合作或教科研基地,依托基地开展重点课题联合攻关、课程教学改革实验、成果培育与应用转化、校本教研示范学校建设等工作,打造高水平教科研团队,培养锻炼一批研究型、专家型骨干教师,培育和形成一批具有本土性、原创性的成果。

15.推进教研工作转型提质。促进由单纯的学科教研向以“人”为中心的综合服务“大教研”转变;从关注教材教法、知识传授和教学改进到关注课程整合、学科育人和学生素养提升转变;从关注教师的教到关注学生的学,从经验性教研向案例分析与实证研究相结合转变;从单向信息传递向全员参与转变。进一步下沉教研工作重心,更加重视师生的需求、参与和体验,更加重视从学情教情、改革进程、关键领域角度提供决策服务。大力推进基于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的教研转型,构建智慧教研,拓展问题研讨、经验分享与成果传播的时空范围。

五、提升教研工作保障水平

16.加强教研工作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理顺教研工作管理运行机制,会同编制部门进一步明确本级教研机构的职能职责和业务范围,建立健全教研人员研究教学、指导实践、服务决策的工作制度,认真履行人员保障、条件保障和时间保障的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教研机构负责人和教研员的遴选配备工作,帮助教研员从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专注于为课程教学和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专业服务和支持;进一步强化教研机构的专业属性,切实提升教研工作科学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落实教研人员的教师身份,充分保障教研人员与本地学校教师享有同等待遇。

17.加大教研工作经费投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教研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教育事业经费预算,确保教研机构的日常运转和正常开展重要教研活动;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对教师研修团队、研讨交流平台建设和优秀教学成果、教研成果培育推广、质量提升与特色发展项目的投入。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教研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一并统筹安排使用,在生均公用经费中确定一定比例用于校本教研,逐步建立健全教研工作经费的稳定投入支持机制。

18.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内容。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教研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列入市、县两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列入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内容。重点督导评估教研工作方向、机构设置、队伍建设、条件保障、工作实效等。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质量保障服务职责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一个地区、学校教育教学发展水平和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

 

上一条: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下一条: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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