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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学院通识实践平台学分管理实施办法

   时间:2019年03月11日 15:23 [ ] 浏览次数: 来源: 视力保护色:

 

贵州师范学院文件

 

 

贵师院发〔2019〕18

 

关于印发《贵州师范学院通识实践平台

学分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实验中学:

《贵州师范学院通识实践平台学分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学校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贵州师范学院通识实践平台学分认定标准

      2.《大学生素质拓展本》加分项目参考列项表

 

 

 

   贵州师范学院

    2019年2月26日

贵州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年2月26日印发

     共印70份,其中电子公文62份 

 

 

 

 

贵州师范学院通识实践平台

学分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文件精神,实现我校实践平台管理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我校学生参与第二课堂可记录、可评价、可测量、可呈现,根据《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中青联发〔2018〕5号)和《贵州师范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实施办法》(贵师院发〔2014〕134号),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2018级(含)之后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第三条 通识实践平台内容包括七类: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课外阅读与讲座报告、科学技术与创新创业、文体艺术与身心健康、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技能培训及其他。

第四条 通识实践平台学分为必修,计10个学分。其中,“科学技术与创新创业”类别中有2个学分用于开设《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课程或线上慕课课程,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管理,单独制定方案,其余8个学分由校团委负责管理。

第五条 为做好8个学分的管理,校团委制定《大学生素质拓展本》,用于记载通识实践平台的七项内容。学生应在毕业学年前一个学年完成8学分的修读(附件1),毕业学年第二学期第四周结束前为补休阶段。所获学分计入人才培养方案中要求的“社会实践课程”学分,未获得该学分的学生视为课程修读未完成。

第六条 为更好地实现育人成效,通过自我认知和自我约束,指导学生做好大学规划,辅助通识实践平台学分,编写《贵州师范学院青春纪念册》作为《大学生素质拓展本》的补充。其内容包括:个人档案、青春纪念册“使用说明”、前言、目录、写意篇、三问篇、计划篇、跃动“七大洲”、结语、匆匆这四年图集和书信纸。

第二章 学分分配及内容

        第七条 “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计1个学分,主要包括学生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及在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

第八条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计1个学分,主要包括学生组织或参加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劳动等活动中的表现和取得的成果。

第九条 “课外阅读与讲座报告”计1个学分,主要包括参与读书活动、听取报告和在阅读方面取得的成果。

第十条 “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计1个学分,主要包括学生课外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以及在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业等比赛中取得的成绩或经历。

第十一条 “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计3个学分,主要包括学生参与的语言艺术类、文体活动类和体育类的经历及取得的成绩。

第十二条 “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计0.5个学分,主要包括学生组织或参与的学生组织。

第十三条 “技能培训及其它”计0.5个学分,主要包括学生参加各类技能培训的经历及取得的成绩。

第三章 实施部门及职责

第十四条 为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认证,各项目实施部门需积极搭建第二课堂平台并定期开展系列活动。具体任务和要求如下:

(一)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各学院要积极做好党员和团员的发展工作,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政治理论研究、实践小组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关于政治理论和思想道德的学习、讨论活动、主题团日活动等;组织部、校团委每年要定期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团课培训;学工部每年开展省级、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三好学生”的评选工作;校团委每年开展省级、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工作。

(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各学院要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和劳动活动;校团委全年至少组织1次暑期“三下乡”和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志愿服务活动或公益劳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年至少组织1次勤工俭学岗位招聘;学工部每年至少安排1次学生岗位实践锻炼活动、开展1次征兵工作,定期开展“星级寝室”评选活动。

(三)课外阅读与讲座报告:各学院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课外阅读活动、读书分享活动;图书馆每学期至少举办2次课外阅读活动或讲座报告;宣传部、学报要积极搭建平台让学生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文字、学术和新闻作品。

(四)科学技术与创新创业:创新创业学院每学期至少举办2次科技创新活动或竞赛;科研处、创新创业学院每学期至少举办2次科技类报告或创新创业讲座;科研处要定期开展课题申报工作;各学院要积极发动学生加入创业团队、参与各类学科、创新创业竞赛,鼓励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撰写学术论文、申请专利、申报科研课题并指派专业老师做好指导工作。

(五)文体艺术与身心健康:各学院每学期要组织开展语言艺术类活动,文学与传媒学院每年至少举办1次针对全校学生的演讲、朗诵、辩论、戏剧小品、电影配音类活动;音乐与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每学期至少举办1次针对全校学生的舞蹈、唱歌、乐器、书法、绘画活动;体育学院开展体育俱乐部和体能测试实现学生全覆盖,每学期至少举办2次体育类竞赛或活动;各学院要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项语言艺术类、文体才艺类和体育类活动;校团委按时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月活动、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每年组织迎新晚会、毕业晚会等大型文艺演出。

(六)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校团委每年集中举行1次校级学生组织、社团招新活动,每学期至少举行2次学生活动;各学院每年举行1次学生会、院团委及其他学生组织招募工作,每学期至少举办1次大型学生活动。

(七)技能培训及其他:各学院要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获取各类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等级证书等。

第四章 学分认证

第十五条 学分认证坚持“谁组织、谁认证”的原则。证书的记载内容以签章记录为主,活动组织方负责对《大学生素质拓展本》加盖印章。《大学生素质拓展本》上的记录必须客观、准确,包含时间、内容等信息。

第十六条 期末学分录入时,各班团支书要收集印证资料,如获奖证书、正式文件、载有发表文章的报刊原件、复印件、参加外单位活动(含校外)的书面证明等。

第十七条 条认证工作程序:

(一)个人初填。每学期第十五周按《大学生素质拓展本》的七大栏目客观填写交团支部。

(二)支部初评。团支部召开认证工作组全体工作人员会议,根据每位同学的个人填报内容,对照院班级认证项目及有关原始材料进行审核,形成意见。

(三)班内公示。将每位同学的申报表在班内公示,征求意见,经团支部书记、辅导员签字后上报学院认证中心。

(四)院认证中心审核存档。院级认证中心审核信息,并存档备查。

(五)系统录分。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学期第一周至第四周,由各团支部录入上一学期的学分。但进入毕业学年前一个学期的同学需在第十五周至第十八周完成学分录入。

第五章 学分及《大学生素质拓展本》管理

第十八条 每个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设定一个全国唯一的编码。编码格式为52—0112—*******。其中第一组数字为省(市、区)代码(贵州省代码为52),第二组数字为学校代码(我校代码为0112),第三组数字为学生学号。

第十九条《大学生素质拓展本》和《贵州师范学院青春纪念册》由学生进校时自行在教材网站采购,由学校团委统一发放,学生自主保管,遗失需在网站重新采购。

第二十条 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做好认证管理工作,证书内容一经认证不能随意更改,确需更改的内容必须经过认证中心同意,并盖章确认。

第六章 经费保证

    第二十一条 学校划拨专项经费(奖励性绩效)保障各项目正常开展,并根据《贵州师范学院通识实践平台学分管理工作奖励性绩效分配办法》予以执行。本着“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各学院、部门开展项目前需提前向校团委报备,未提前报备的项目,之后不予以认定。每年11月底,以学院、部门为单位进行统计,填写时间为前一年12月至今年11月,经校团委、教务处审核认定后,由人事处核拨相应经费。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从2018级开始执行,专升本的学生在大三结束前必须完成3个学分的修读,退伍、留级跟读2018级(含)以后的学生同修8个学分。

第二十三条 2017级(含)以前的学生,退伍、留级跟读2017级(含)以前的学生,参照《关于印发<贵州师范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贵师院发〔2014〕134号)执行,修读5个学分。2017级(含)以前的专升本学生在大三结束前必须完成1.7个学分的修读。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共青团贵州师范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上一条:关于印发《贵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下一条:贵州师范学院思想政治教育进社团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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