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文件
贵师院党政办发〔2018〕43号
关于印发《贵州师范学院思想政治教育
进社团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贵州师范学院思想政治教育进社团实施方案》已经学校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
贵州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年12月29日印发 |
共印70份,其中电子公文62份
贵州师范学院思想政治教育进社团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学生社团的思想教育功能、凝聚功能、培养功能、示范功能,全面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使学生社团真正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媒介和素质教育的有效载体,根据《贵州师范学院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方案》(贵师院党发〔2018〕72号)和《贵州师范学院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贵师院党发〔2018〕19号),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的精神,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办人民满意的好大学为宗旨,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育人要求。
二、工作原则
坚持教育为本、德育为先,把人才培养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结合、学校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政治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教育与管理相结合、普遍教育与个体教育相结合、继承优良传统与改进创新相结合,实现“全员化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在继承我校思想政治工作优良传统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努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增强时效性。
三、工作目标
1.发挥学生社团的窗口作用,真实准确把握我校学生的思想动态,调整工作思路,贴近学生实际,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发挥学生社团的教育实践功能,去社团社会化和商业化,加强党团组织对大学生社团的管理和引导,政治上定向、干部上把关、工作上监督,增强社团的凝聚力和生命力。
3.发挥学生社团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社团成员全面发展,改善工作管理,提升活动质量,促进社团自身功能发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1.加强抵御宗教渗透意识。加强社团思想政治教育,提高社团成员抵御宗教渗透的意识。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任务,指导老师须经常深入学生社团,了解学生社团成员思想、学习,加强与社团干部、成员的交流沟通,每学期至少参加1次社团理论学习活动,强化教育培训引导,提升社团成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学生团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和认同,提升社团成员面对不良信息时的“免疫力”。社团负责人要协助指导老师抓好统筹协调落实工作,每学期召开2次思想政治学习教育的全体大会且要有会议记录。(责任部门:社团挂靠单位、校团委)
2.建立信息审查监管制度。对社团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加强对社团的管理。使社团成为马克思主义学习、宣传的重要阵地。(责任部门:社团挂靠单位、校团委、党委宣传部)
3.加强“一会一报”制度申报流程。凡面向全校学生邀请校内外专家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由社团挂靠单位审查,校团委同意,并报宣传部备案。(责任部门:社团挂靠单位、校团委、党委宣传部)
4.加强社团新成员的教育工作。在每年的社团新进人员培训中,把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融入其中,有会议记录。(责任部门:社团挂靠单位)
5.加强活动审批与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社团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特别是要加强社团赞助、外出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完善大学生社团活动审批、年检制度,对社团活动,尤其是思想文化类学生社团活动的具体内容和形式负责审查和把关。(责任部门:社团挂靠单位、校团委、党委宣传部)
6.加强社团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社团在校举办活动期间的安全问题,着力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关注社团动向,及时与相关部门掌握有关情况。(责任部门:保卫处)
(二)抓好学生社团骨干队伍建设
1.对社团骨干定期进行谈心交心。重视并充分发挥学生骨干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挂靠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关心学生骨干的成长,每学期至少召集主席团成员召开1次会议,了解社团骨干成员和社团整体的思想状况。(责任部门:社团挂靠单位)
2.对社团骨干进行定期培训。对社团骨干成员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每学年至少开展2次集中学习活动,通过思想教育和实际锻炼,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素质较好、业务能力较强的骨干队伍,把思想政治工作进社团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责任部门:校团委、党委宣传部)
(三)抓牢抓实社团规范和管理
1.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大学生社团外出活动规章制度》和《贵州师范学院社团赞助规范条例》。(责任部门:校团委)
2.进一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度。社团外出活动与联系赞助相关规章制度,由社团挂靠老师指导监督,并负相应权责。社团赞助方案、外出活动必须经挂靠单位及指导老师仔细确认亲自签字盖章方能实行。(责任部门:社团挂靠单位)
3.严把校外活动赞助或资助审批关。社团接受校内外活动经费资助、赞助等,须由挂靠单位审查盖章,经校团委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责任部门:社团挂靠单位、校团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