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及时传达学校和学院的教学通知,确保信息畅通。将教学信息的上传和下达,确保通知到教师和学生,并将信息及时反馈给分管教学院长。
三、教学准备与课程安排:根据系主任和教研室主任制定的排课表,落实课程安排,包括教师授课任务、教室分配、上课时间等。核对课程表,确保无冲突,并及时通知教师和学生。收集备份教师的教学大纲,统计并督促教师在系统录入教学进度,确保教学文件齐全,做好教学准备。负责教学任务的报送、录入和落实,以及学生资格证书的领取与分发等工作。
四、教材征订与发放:根据教务处征订教材相关通知要求,协助系主任和教研室主任完成教材的征订工作,确保教材符合教学要求。跟进教材领取通知,及时通知学生领取教材,并领回教师教用教材,做好教师领取登记,以及统计教师教材评价工作。
五、学籍与学生事务管理:处理学生学籍异动手续(如休学、复学、退学等),更新学籍档案。负责处理学生选修、重修、免修和退选课程以及学生学分转换、学业预警、学分审查、学位资格审核等工作。
六、协助院领导组织开展期中学生座谈会,收集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系主任和教研室主任,协助改进教学。
七、教学纪律与考勤管理:收集汇总教师调课申请材料,对教师调课申请表及支撑材料整理归档,便于教学检查和管理查阅。
八、考试与成绩管理:负责期初补考和期末考试的全面组织工作,包括试卷的收集、印制、保管和发放。安排考试时间、地点及监考人员,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协助处理考试期间的突发情况,维护考场秩序。协助教师完成期末考试成绩的录入,确保成绩准确无误。在系统导出学生成绩统计分析,为学生评优、奖学金评定等提供依据。
九、负责学院教学资料的管理和存档工作。对教研室或系为单位提交的期末考核材料进行清点并整理归档。
十、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本制度由贵州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本制度自2025年3月1日起实施。